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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滨海学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本土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特别是近日南京、张家界等多个地方相继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务必引起并持续保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 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下发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通知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持续压紧、压牢、压实防控责任,做到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出现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2. 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动态和上级部门要求,适时调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要求。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 密切关注动态,注意出行安全。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动态,原则上不出省,居住青岛的不离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避免旅途感染风险。师生员工非必要不旅游、出差、探亲等,若确需前往,需提前报备报批,经批准后,出行途中需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返回后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2. 及时报告信息,注意健康监测。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感染者存在活动轨迹交集的师生,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备,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同时及时向学校报告。全体师生要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3. 遵守防疫规定,加强人员管理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开学前14天原则上要求师生不离开居住地,至少积累14天健康打卡记录,并注意实时更新定位信息。暑假期间未经允许不得提前返校,特殊情况提前报批,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返校。严格在校、入校人员管理,师生员工进门须自觉配合门卫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外来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学校,确因工作需要来校的,接访单位(部门)需提前报批,来访人员需实名登记、出示健康绿码、行程卡,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校园。

4. 做好个人防护,异常及时报告。时刻铭记风险就在身边,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文明用餐,不扎堆、不聚集,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空间等场所。假期留校的师生要做好宿舍通风、日常体温检测工作,体温异常者,要及时向辅导员或所在单位(部门)报告,按预案做好紧急处理工作。

5. 落实主体责任,严控会议活动。原则上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和“一会一案”的原则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培训等各类活动的举办,严格压实会议举办方、举办地的主体责任。确需举办的应报校防控办备案,并制定完善举办大型活动、会议等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三、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1.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应接尽接”工作要求,督促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的师生立即到就近疫苗接种点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要及时完成对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的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2. 全校师生要积极动员家人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招生办要告知2021级新生在当地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学院(部)做好进一步督促工作。

四、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1. 各部门、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保持对疫情高度警惕。

2. 教育全体师生不组织、不参与非必要的聚集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个人文明卫生习惯,坚持做到公共场合戴口罩, 坚持做好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防护措施。

3. 引导广大师生不传播有关疫情的不实消息,坚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

4. 各部门、 各学院通知已离青的教职员工(不涉及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尽快返青(至少提前开学日期14天),为秋季开学做好全面准备。

疫情牵动人心,形势复杂严峻,防控不容松懈,让我们做好个人防护,遵循防控规定,共同努力,科学应对,共渡难关,遇有任何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上报学校!

青岛滨海学院

2021年8月3日